一、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P2“投标人资格要求”: 原文为: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联合体投标时为设计方人员) 现修改为: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或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证书。(联合体投标时为设计方人员) 二、招标文件P8“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原文为: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执业证书或者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联合体投标时为设计方人员) 现修改为: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或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证书。(联合体投标时为设计方人员) 三、招标文件P33“商务部分-综合实力”: 原文为:1.获奖情况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自2021年1月1日(取得证书的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的市政设计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奖项的,每项得0.5分,获得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优秀工程设计奖项的,每项得0.25分,满分2分。 2.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获得过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先进企业证书的,得1.5分。 3.管理体系 (1)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同时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0.5分;每缺少其中一个的少0.5分,其余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1.5分。 现修改为:1.获奖情况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自2021年1月1日(取得证书的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的市政设计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优秀工程设计奖项的,每项得1分,获得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优秀工程设计奖项的,每项得0.5分,满分3.5分。 2.管理体系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同时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0.5分;每缺少其中一个的少0.5分,其余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1.5分。 四、原招标文件P36“评标价”: 原文为: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60-偏差率×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60+偏差率×E2。 其中:E1是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扣分值;招标人可依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E1、E2,但E1=E2×4。 注:E1取8,E2取2; 评标价得分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三位。评标价得分最高分为60分,最低分为0分。 现修改为: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60-偏差率×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60+偏差率×E2。 其中:E1是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扣分值;招标人可依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E1、E2,但E1=E2×4。 注:E1取40,E2取10; 评标价得分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三位。评标价得分最高分为60分,最低分为0分。 五、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延期至2025年04月18日09时0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延期至2025年04月18日09时00分; 开标时间延期至2025年04月18日09时00分。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延期至2025年04月18日09时00分前(以到账时间/出函时间为准)。 六、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内容、更新后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