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龙兴安置房三期、石船安置房二期白蚁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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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地行政区划:重庆市渝北区
所需服务类型:有害生物防治服务
服务内容:遵照《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建设部【2004】第130号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201******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房屋白蚁防治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建质安〔2019〕31号)、《白蚁防治施工技术标准》(DBJ50/T-034-2018)以及《重庆市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为保证房屋建筑免遭白蚁危害,对龙兴安置房三期、石船安置房二期进行白蚁防治工作。工程白蚁防治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并出具得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白蚁预防工程施工验收报告。工程界限:房屋土建、安装、室外环境及附属工程等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场地清理、基础预防、地坪预防、挡墙预防等。建筑物在质保15年内每年必须定期回访复查,发现白蚁应及时进行灭治。具体详网上超市采购需求说明,并以说明为准。
其他要求说明: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满足本项目白蚁防治服务必要的资质或许可。
服务时限及说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本项目白蚁防治服务及工程交付后15年期限的白蚁治理服务。
合同签订时限及说明:1个月(以双方确认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服务金额:0.0元
金额说明:费用限价及报价原则:(1)龙兴安置房三期总建筑面积约377395㎡、石船安置房二期总建筑面积约995757㎡,两项目总建筑面积共约******㎡,单价限价0.3元/㎡(按建筑面积计),暂定总价限价411945.6元,竞价选取,按下浮率(0至100%)报价,根据限价及中选下浮率计算签订单价包干合同。(2)该报价费用包括完成白蚁防治服务的全部费用,计费含人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包治期限的加访、复查、灭治费成本等所有费用,包治期不得低于15年,除此之外甲方无需支付其他费用,除非合同中另有约定。元
选取方式:竞价选取
选取时间:2024-11-26 12:00:00
采购人业务咨询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023-******
备注:"龙兴安置房三期项目位于龙兴组团A分区A10-1-2地块,东侧为现状天堡寨安置房,西侧为朝阳溪,总用地面积约149亩,总建筑面积约377395㎡。 石船安置房二期项目位于龙兴组团S14-1、S15-1、S14-4、S15-4、S19-3-1地块(简称1、2、3、4、5号地块),总用地面积约483亩,总建筑面积约995757㎡。支付方式:本工程全部验收合格后,将费用一次性付清,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本工程竣工面积与本合同总建筑面积如有不符,则按竣工面积计算预防服务费。结算价=中标单价×最终工程竣工面积。网上超市采购需求说明、合同模板详附件。"